关于授予韦斐等9人博士学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规定,经2023年6月1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全日制毕业博士研究生韦斐工学博士学位;授予全日制毕业博士研究生陶涛等8人艺术学博士学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学科专业 |
姓 名 |
学位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韦斐 |
工学 |
2 |
设计学 |
陶涛 |
艺术学 |
3 |
设计学 |
潘慧鸣 |
艺术学 |
4 |
设计学 |
毛昕 |
艺术学 |
5 |
设计学 |
靳开严 |
艺术学 |
6 |
设计学 |
杨明 |
艺术学 |
7 |
设计学 |
黄慧 |
艺术学 |
8 |
设计学 |
孙斌 |
艺术学 |
9 |
设计学 |
陈婉婷 |
艺术学 |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为异议期(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9月14日)。凡对以上毕业生获得博士学位有异议者,请在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者姓名、异议内容和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98-8494668
电子邮箱:tcdxxwb@163.com
景德镇陶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