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分院(系、部)、2023届毕业生: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办法(修订)》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3届研究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盲审送审时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1-10周(2023年4月23日后不再接收盲审论文)
2. 答辩时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11-15周(2023年5月28日前)
3. 申请学位审批表提交时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16-17周(2023年6月9日前)
4. 学位论文专家抽检时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18周(2023年6月16日前)
二、工作要求
1.盲审送审要求:毕业生登入论文送审平台完成论文提交,平台网址https://10408.lwglxt.com/login/。
2.导师同意送审表,通过电子邮件发到tcdxxwb@163.com邮箱,邮件名以“学号+姓名+论文上传时间+送审表”编辑,(例:191001011+张三+4月28日+送审表),纸质送审表照片作为邮件附件上传,附件电子文档名称同样以“姓名+学号+论文上传时间+送审表”命名。
2.盲审流程:论文送审平台提交论文应为最终稿,平台接收论文后首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合格后进入到校外专家盲审阶段。
3.答辩流程:毕业生在收到评阅意见且评定成绩合格后可组织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学院院长(或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会同导师协商提名,经学院(学科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后,成员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1)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委员会由5~7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一般应有一名以上外单位的专家,导师不得担任自己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外单位专家担任。
(2)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委员会由5~7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一般为博士研究生导师,成员中应至少有2名外单位专家,导师不得担任自己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外单位专家担任。
(3)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参与答辩工作全过程,整理与答辩有关材料。
4.答辩结果提交:论文答辩时,秘书应认真做好记录。答辩结束后,秘书应整理有关材料并将学位论文审批表、答辩记录、答辩结果等材料交学生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第17周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拟推荐申请学位学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1.硕士毕业生送审2名校外专家,盲审结果均为65分及以上,可进入答辩环节。2名专家中有1名评分低于65分,可在送审时间范围内再次提出送审申请(需经学科点、导师同意),补充送审1名专家,专家评分为65分及以上可进入答辩阶段,专家评分低于65分,则自动延期半年以上方可重新申请盲审。
博士毕业生送审5名校外专家,盲审结果均为70分及以上,可进入答辩环节。5名专家中有2名及以上专家评分低于70分,则自动延期半年以上方可重新申请送审。仅1名专家评分低于70分,可在送审时间范围内再次提出送审申请(需经学科点、导师同意),补充送审2名专家,2名专家评分均为70分及以上可进入答辩环节,有1名及以上专家评分低于70分,则自动延期半年以上方可重新申请盲审。
2.毕业论文字数及内容质量要求,请参照国家及江西省相关文件要求。(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因我校检测篇数限制,每位毕业生仅有一次重复率检测机会,论文重复率≤15%,认定为合格。重复率≤25%,认定为轻度重复,重新修改后,经学科点、导师同意可重新送审;重复率≥25%,认定为重度重复,自动延期半年重新申请盲审。请毕业生提交论文送审前做好论文的自查工作。
4.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如抽查不合格者,请在研究生院规定时间内按照评审意见要求完成修改,修改合格者,仍然可以提交相关材料至学位委员会讨论授予学位。如修改不合格者,延期到下一学期审查通过后提交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授予学位。
5.学校承担毕业生首次毕业论文检测、送审专家评审费,如论文盲审未一次性通过,需按规定要求在学科点、导师同意下重新送审。重新送审费用在导师研究经费中扣除,硕士350元/篇/每专家、博士600元/篇/每专家。
6.相关文件下载,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查看。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