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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研究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4 来源: 浏览:

教学分院(系、部)、2023届毕业生: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办法(修订)》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3届研究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盲审送审时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1-10周(2023423日后不再接收盲审论文)

2. 答辩时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11-15周(2023528日前)

3. 申请学位审批表提交时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16-17周(202369日前)

4. 学位论文专家抽检时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18周(2023616日前)

二、工作要求

1.盲审送审要求:毕业生登入论文送审平台完成论文提交,平台网址https://10408.lwglxt.com/login/

2.导师同意送审表,通过电子邮件发到tcdxxwb@163.com邮箱邮件名以“学号+姓名+论文上传时间+送审表”编辑,(例:191001011+张三+4月28日+送审表),纸质送审表照片作为邮件附件上传,附件电子文档名称同样以“姓名+学号+论文上传时间+送审表”命名。

2.盲审流程:论文送审平台提交论文应为最终稿,平台接收论文后首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合格后进入到校外专家盲审阶段。

3.答辩流程:毕业生在收到评阅意见且评定成绩合格后可组织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学院院长(或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会同导师协商提名,经学院(学科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后,成员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1)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委员会由5~7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一般应有一名以上外单位的专家,导师不得担任自己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外单位专家担任。

2)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委员会由5~7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一般为博士研究生导师,成员中应至少有2名外单位专家,导师不得担任自己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外单位专家担任。

3)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参与答辩工作全过程,整理与答辩有关材料。

4.答辩结果提交:论文答辩时,秘书应认真做好记录。答辩结束后,秘书应整理有关材料并将学位论文审批表、答辩记录、答辩结果等材料交学生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第17周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拟推荐申请学位学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1.硕士毕业生送审2名校外专家,盲审结果均为65分及以上,可进入答辩环节。2名专家中有1名评分低于65分,可在送审时间范围内再次提出送审申请(需经学科点、导师同意),补充送审1名专家,专家评分为65分及以上可进入答辩阶段,专家评分低于65分,则自动延期半年以上方可重新申请盲审。

博士毕业生送审5名校外专家,盲审结果均为70分及以上,可进入答辩环节。5名专家中有2名及以上专家评分低于70分,则自动延期半年以上方可重新申请送审。仅1名专家评分低于70分,可在送审时间范围内再次提出送审申请(需经学科点、导师同意),补充送审2名专家,2名专家评分均为70分及以上可进入答辩环节,有1名及以上专家评分低于70分,则自动延期半年以上方可重新申请盲审。

2.毕业论文字数及内容质量要求,请参照国家及江西省相关文件要求。(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因我校检测篇数限制,每位毕业生仅有一次重复率检测机会,论文重复率15%,认定为合格。重复率25%,认定为轻度重复,重新修改后,经学科点、导师同意可重新送审;重复率25%,认定为重度重复,自动延期半年重新申请盲审。请毕业生提交论文送审前做好论文的自查工作。

4.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如抽查不合格者,请在研究生院规定时间内按照评审意见要求完成修改,修改合格者,仍然可以提交相关材料至学位委员会讨论授予学位。如修改不合格者,延期到下一学期审查通过后提交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授予学位。

5.学校承担毕业生首次毕业论文检测、送审专家评审费,如论文盲审未一次性通过,需按规定要求在学科点、导师同意下重新送审。重新送审费用在导师研究经费中扣除,硕士350//每专家、博士600//每专家。

6.相关文件下载,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查看。

研究生院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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