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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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7 来源: 浏览:

各位研究生:

 本次创新基金结题答辩已经全部完成。

 为了方便各位完成并通过结题答辩的研究生进行项目相关的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本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报销范围包括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材料费、实验费、交通费、住宿费、胶装打印费(省级项目不超过1200元、校级项目不超过600元)等。报销内容必须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不得超出范围。

二、报销金额

 省级项目5000元,校级项目1200元。

三、报销流程

报销人须提交报销发票至研究生院206办公室,提交时间为4月27日-4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务必确保报销内容与项目研究相关。

 2.请确保所提供的原始凭证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报销行为,将取消项目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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