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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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来源: 浏览:

各位研究生:

    本次参与创新基金结题答辩的所有项目均已通过。

    为了方便各位研究生进行项目相关的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本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报销范围包括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材料费、实验费、交通费、住宿费版面费等。报销内容必须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不得超出范围。

二、报销金额

    省级项目5000元,校级项目1200元。

三、报销流程

    报销人须提交报销发票至研究生院207办公室,提交时间为6月12日-6月14日。发票完成签字后会联系报销人将发票领回,自行前往财务处进行报销。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务必确保报销内容与项目研究相关。

    2.请确保所提供的原始凭证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报销行为,将取消项目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研究生院

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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