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教〔202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部、系)成立学院(部、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确保推荐和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取得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籍全日制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参加当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三、奖励标准
表一 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一览表
奖励对象 |
类别 |
标准(元/生.年) |
博士 研究生 |
一等奖学金 |
15000 |
二等奖学金 |
12000 |
三等奖学金 |
10000 |
硕士 研究生 |
一等奖学金 |
11000 |
二等奖学金 |
8000 |
三等奖学金 |
5000 |
四等奖学金 |
2000 |
其中,委培定向就业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参加三等学业奖学金评选。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具有发展潜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且保留学籍者、退学者,以及超过基本修业年限者。
(2)评选期内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评选期内课程考核有不及格记录者。
(5)未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缴纳学费、住宿费者。
五、评选业绩条件
本业绩专指申报者(硕士生)读硕或(博士生)读博期间以研究生身份取得的业绩(署名单位应为“景德镇陶瓷大学”),重点考察学习成绩、科研与实践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等。各学院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各学院(系、部)研究生培养特点等因素自行制定本单位具体评定细则;评定细则应进行量化,量化结果应以综合评分的形式表现。
2023级研究生申请业绩计分项目为研究生入学报到日(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成果,2021级、2022级研究生申请业绩计分项目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成果。
六、评审程序
1.分配名额。各学院(系、部)分配名额到班级,并公示研究生诉求反馈渠道(包括电话、邮箱、联系人、地点)。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学业奖学金评选小组,依照学院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
2.研究生申请,班级评选。研究生本人依照评选条件,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导师和班主任同意后,提交班级学业奖学金评选小组,班主任须全程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
3.院系初审。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初评意见和推荐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材料至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
4.校级审定。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提请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相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4年3月20日之前完成组织评选及公示工作。并于3月20日下午5:00之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大楼203办公室,相关文件电子版请发tdyjsy@163.com,联系电话0798-8493916,过时视为放弃。
各学院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推荐,确保提交的候选人符合参评要求,按要求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请指定公示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和手机,确保信息通畅。
(二)上报材料要求
1.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1)《202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研究生汇总表》;
(2)《202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
(3)学院(系、部)学业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名单;
如学院(系、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变动,需提供新的评审委员会名单并签字盖章交至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院(系、部)关于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情况总结。总结包括:学院评审情况报告、评审会会议记录照片、学院网站公示图片、学院新修订的评奖细则(已交的可以不用重复交)、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等。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电子稿和纸质稿,其中纸质稿需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班级提交给学院的材料
(1)《202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其中纸质稿需要班主任签字);
(2)《202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其中纸质稿需要班主任签字);
(3)班级学业奖学金评选小组名单(评审小组人数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学院留存6年备查,电子稿、纸质稿,其中纸质稿需要班主任签字);
(4)《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留存6年备查,电子稿、纸质稿,参评研究生规范填写,不填写表示不参评)。
3.研究生提交给班级材料
(1)每位研究生奖学金个人业绩汇总表(研究生提交电子表,班级汇总,提交学院)
(2)《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电子稿,参评研究生规范填写,不填写表示不参评);
(3)学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评选完归还研究生,复印件班级留存)
八、研究生反馈渠道
联系人:汪老师
办公地点: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楼2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8-8493916
联系邮箱:tdyjsy@163.com
附件:1.学院需提交材料
2.班级需提交材料
3.研究生需提交材料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