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在研究生组织、研究生党团支部、研究生社团和研究生班级等担任干部职务的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同学,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担任研究生干部期间,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心为广大研究生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好评;
3.学习努力,成绩较好,科研能力强;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5.在干部考核中为优秀。
(二)在评选期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报参加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以网络、文字、集会等形式散布谣言,攻击党和政府,抹黑国家和学校,影响党和国家形象及学校安全稳定者;
3.课程不及格者;
4.无故旷课15天以上者;
5.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者;
6.延期毕业者;
7.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7.违反校纪校规者;
三、评选名额
各学院(系、部)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不超过本学院研究生数的4%(不含延期毕业研究生)。
四、评审要求
1.各学院成立本单位评选机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按程序和要求完成评选工作。
2.推优人选名单在院系层面要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且公示期间要保持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五、材料报送
1.申报者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并附支撑材料交院系负责老师。
2.各院系将《景德镇陶瓷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2月12日前报送党委研工部(工作邮箱:tdyjsy@163.com)。
附件:
景德镇陶瓷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汇总表.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