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研究生申请走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校在籍研究生均应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住宿,确因特殊原因需在外住宿的,必须经学校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凡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在外住宿的,研究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学校将视情节根据有关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其相应处分。
二、因特殊原因需在外住宿的研究生,根据以下情况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由于身体原因(如患有传染病,残疾等原因)不适于集体宿舍生活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就医治疗、检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怀孕期和哺乳期学生,应当休学。
2.夫妻双方均为我校研究生,且在景德镇居住的,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陶大正式教职工及其直系家属(旁系亲属不在此列),需提供学校人事处在职正式教工证明,家属还提供直系关系证明材料(比如户口复印件)。
4.因培养需要,导师外派培养一年及以上的,并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导师外派培养证明。
三、递交申请事宜
请意向学生将审批表、安全承诺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学院自留一份)于9月15日前递交院系研究生辅导员处,各院系9月20日上报研究生走读审批汇总表(领导签字盖章)、学生审批表、安全承诺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大楼203办公室。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