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学
关于2023-2024-2学期研究生转专业(方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转专业(方向)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启动2023-2024-2学期研究生转专业(方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对象

    2023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

  2. 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校内转专业(方向)。

  3. 研究生导师因工作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履行研究生指导职责的;

  4. 国家学科专业目录调整,或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等,进行专业(方向)调整的;

  5. 研究生在学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6.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研究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方向)

  7. 研究生对拟转入专业(方向)有浓厚兴趣、基础扎实并有突出表现的;

  8. 其它经相关程序审议认为可以转专业、转方向的。

  9.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方向)

    1.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2.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调剂录取、破格录取的;

    4.学术型和专业型间跨类申请的;

    5.由录取难度低的专业(方向)申请转入录取难度高的专业(方向)的;

    6.目前所在专业(方向)与申请转入专业(方向)差异较大的;

    7.申请二次转专业(方向)的;

    8.受到学校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10. 转专业(方向)工作流程

    1.凡需申请转专业(方向)的学生,下载并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转专业(方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及转专业申请书(需家长签字同意),4月8日前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

    2.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按转入专业(方向)分类校核、汇总后将转专业(方向)申请名单转给转入教学单位。

    3.关于转专业(方向)的学生,转入专业(方向)所在教学单位须根据专业特点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原始材料由转入教学单位留存,转入教学单位应及时将拟符合转专业(方向)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2024年 4 月 15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转专业(方向)申请审批表》提交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

    四、其他说明

    1.转专业(方向)选拔结果学校未正式行文前,学生均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方向)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2.转入教学单位需组织获学校批准转专业(方向)的学生,需办理《景德镇陶瓷大学转专业学生课程审查表》(附件二),统一提交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

    3、相关工作流程,详见《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转专业(方向)实施细则》(附件四)。

     

    附件一:《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转专业(方向)申请审批表》

    附件二: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学生课程审查表

    附件三: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转专业(方向)流程

    附件四:《关于印发《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转专业(方向)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五:《转入教学单位拟接受转专业(方向)学生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