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按照“强特色、优结构、提内涵”思路,系统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发布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及各学科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进一步突出原始创新能力和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导向,强化学术素养与独立科研能力训练。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参照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及参考模板,进一步突出实践创新能力和产教融合育人导向,强化分类培养特色。工程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2026年4月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出台的《工程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以及《工程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完善分类培养、突出行业应用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陶瓷学科特色、学科专业建设与学位授权点评估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价值引领,落实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要求。
(二)坚持分类培养:持续推进“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培养体系。
(三)坚持特色发展:要贴合陶瓷特色与行业需求,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的引擎作用,培育面向智能时代的高层次人才。
(四)坚持衔接稳定:原则上对课程设置、实践环节、考核要求等进行优化完善,不改变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学制与学位基本要求。保障在读研究生培养连续性,已修课程与学分按规定予以认定。
二、调整范围
全校各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学位、专业学位)2025 版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调整内容
(一)优化课程结构,调整部分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强化前沿性与应用性,增设陶瓷领域特色课程模块。
(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培养,规范实践教学、学术活动、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等环节要求,细化过程考核标准,提升过程管理质量。
(三)完善学分要求、考核方式、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等表述,确保与上级文件及学校制度精准一致。
(四)结合学科发展与行业需求,调整研究方向名称与内涵,聚焦陶瓷材料、陶瓷艺术、陶瓷装备等优势领域。
四、工作安排
(一)学院申报:各培养学院组织学科点对照要求梳理调整内容,填写《研究生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后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与《研究生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纸质稿需签字盖章,于2026年5月29日17:00前,报送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二)学校审核: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科点调整方案进行审核。
(三)公布执行:审定通过的调整方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自 2026 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在读研究生按原方案并结合调整内容平稳衔接培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把握政策口径,确保调整工作合法合规、科学合理。
(二)加强师生沟通,做好政策解读与答疑,保障研究生培养工作平稳有序。
(三)按时完成材料报送,确保本次培养方案调整工作按期落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莹
联系电话:15079889986(短号:669986)
电子邮箱:2205039247@qq.com
特此通知
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院
2026 年 5 月 6 日